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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圣王记》

舞文弄笔之作,难登大雅之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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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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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王传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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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宋时期,道教的斋醮科仪发生了较大的变化。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,斋醮科仪在北宋的变化主要是醮祭代替斋法成为科仪活动的主流,1而南宋则鲜明地体现在各种新道法对传统道教斋醮科仪的影响。从共时性的角度来考察,伴随着斋醮仪式的变化,道教内部就“恪守古法”与“随俗行事”展开了激烈的辩论,并由此而形成了崇尚古典与随顺世法的两大流派。以道教传世的经典来看,蒋叔舆、金允中可以说是维护经典与传统的代表,天心正0——法与天台东华派则有着强烈的征用世法的一面。2新符箓派对斋醮科仪的创新,遭到了灵宝派中以维护经典与“古科”为己任者的批判。对于受箓与行法的关系,以恪守古法、维护经典为己任的灵宝派有自己的看法。他们认为,道教的斋醮仪式历来是灵宝派之所长,按照传统的“三洞”学说,要行灵宝斋法必须受洞玄灵宝中盟箓,否则即为“不法”,即为“僭妄”,即为“越阶行事”,即所谓“灵宝为中乘之极品,正一而下诸法不得跨越灵宝”。3然而,宋元时期,灵宝斋法的兴盛,已经是不争的事实。

一、《度人经》在道教仪式中的广泛使用

灵宝斋法是道教仪式传统的主流,灵宝斋法重《度人经》。两宋时期的新符箓派大都推崇《度人经》,称颂《度人经》在道法中的灵验。宋元之际盛行的混元法,始创于武昌的雷时中。混元法奉晋人路大安为祖师,其法即重《度人经》:

……路祖师当晋时亲遇太上老君,授以此法,而是教专以《度人经》为主。师每化导世人及开度弟子,皆先令其精心诵经,各获果报。……且尝论度人经旨,以开后学。其要在十回度人,非惟十遍可以度人,乃在平日修炼自己,以究返还之妙。4

宋元之际蜀人廖守真所创的天心地司雷法亦推崇《度人经》。《道法会元》卷二四六《大心地司大——法·法序》称:

昔宗师廖真人(廖守真)修大洞法,诵《度人经》……后真人得道,遍历江湖。

不仅如此,《度人经》的盛行与推崇甚至变革了大洞法。原本以存思身神为务的《大洞真经》也出现与《度人经》相互融合的现象。南宋之际,大洞法已经风行一时。南宋时期的《太上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》和元朝卫琪的《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注》即是该法流传于世的体现。所谓《太上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》(即《大洞仙经》)乃是《大洞真经》的南宋传本,亦称梓潼文昌经本或者蜀本。此经据称是“更生永命天尊”(即文昌帝君)于南宋孝宗乾道戊子年(1168)初次降笔于鸾坛,宋理宗景定甲子年(1264)上德真君降坛校正。《大洞真经》本为炼养之书,以诵咒思神为主,而《大洞仙经》却是除去《大洞真经》中的存真之法,效仿《度人经》,以济生度死、消灾延寿为归旨,强调设斋诵经,行斋醮仪式。5卫琪在注释《大洞仙经》时,即时时强调要修诵《度人经》,方可受度飞升;同时,更结合新出仪式(如炼度仪)的宗旨来诠释《大洞仙经》。其认为作为“受炼司”的“南昌上宫”即为文昌,即所谓“《度人经》、南宫、南昌皆与此同”。6上清派本重《大洞真经》、《黄庭经》等经,以存神、服气等为内修之法,因此,在斋法上,六朝时期的上清斋乃是一种主要以个人内修为内容的斋仪。相对于“外斋”的灵宝斋法,上清斋被称为“内斋”,是“三箓七品”斋法之一种。7显然,南宋之际出现的大洞法不仅与《大洞真经》的主旨相去甚远,更与六朝时期的上清斋法迥然有别,金允中所说的“将《度人经》中章句指为洞经者也”乃是十分精辟的断语。8

二、《度人经》的符咒化与灵宝大——法的兴盛

两宋时期,民间社会盛行念诵《度人经》的礼俗,在民众的信仰世界中,《度人经》具有奇异的效用。9此外,《度人经》的符咒化,也是两宋时期道教斋醮仪式兴盛的重要表现。隋唐道教,呈现出了重义理的旨趣。两宋道教则大兴符咒法术。以《度人经》而言,唐代道士薛幽栖、李少微、成玄英等皆以重玄义理来注解此经。约成书于两宋之际的《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》,共六十一卷,仅卷一为《度人经》本文,余下的六十卷则是由本经衍生出的符箓咒术。其中,以《度人经》经文为根本,编造大量的神将吏兵、道法职司是当时新兴符箓派的惯常做法。

灵宝大——法本以《度人经》为其本经,天台东华派据经文为编造道法符书,“以经中一句作一司”,“断章破句”编造出了二百多种的道法职司:

……切闻天真司于上境,鬼神主于幽冥,固非世人所可测。然而行持之士,亦须少达天地之正理,粗晓教法之源流,既不通古今,又不考经典,妄以己见测度,迷误后世,可不哀哉!……台山灵宝法中……又立修用仙曹品,以经中一句作一司,且如“不得拘留逼合鬼群”。经中本意自谓应度之鬼,出离幽境,不得复行拘留,而逼合于鬼群之中,是承上文之义尔。却取以为《不得拘留司》、《逼合鬼群司》。……乃断章破句,悉以为司。且有修用仙曹、施用仙曹、赫奕仙曹、三界所向仙曹等例。牵合诞妄,无所不至。……而台山排联补缀,碍理极甚。……10

究道法职司之实质,乃是在明“尊卑等第”的基础上,用人世间的礼法来奉事天地神祇:

斋法之设,必有奏申关牒,悉如阳世之官府者。以事人之道事天地神祇也。所以寓诚也。是假我之有,以感通寂然不动之无也。然后见其洋洋乎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,以明其不敢以上下神祇为无也。所以尽事人之道以事天地神祇也。故阐事之先,必请命于上天之主宰,与夫三界分治之真灵,曰府,曰司,曰宫,曰院,凡有关世人生死罪福之所,必一一月誊诚以闻,或奏或申或关或牒,又当随其尊卑等第为之。11

随着道法职司的出现,道教斋醮仪式中也出现了大量借以“感通”神真“以达其忱”的“奏、申、关、牒”等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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